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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微企业税收减免18.5亿
    * 发表时间 : 2013-09-02 09:44:06 * 浏览 :
      政策原文:加大对社会服务类民营企业的奖励力度。对经认定的新办卫生、体育和社会福利业、教育、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、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社会服务类民营企业,自创办之日起三年内,由同级财政按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50%给予奖励。

      加大小微企业税收支持。微型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月营业额2万元,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上调到每次(日)营业额500元。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(含6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应纳税所得额减半,并按20%的税率缴纳所得税。

      政策解读:“我市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力度在全国走在前列。”市地税局局长于海军介绍说,今年我市将对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,营业税按期纳税起征点调至月营业额20000元,按次纳税营业税起征点调到每次(日)营业额500元。

      对个体工商户取得生产经营所得,以核定所得率方式实行按期纳税的,个人所得税征税起点调到月营业额(销售额)20000元。

      实际执行中,我市个体工商户营业税按超过20000元的差额征税,也就是说只对月营业收入20000元以上部分征税。此项政策优惠幅度之大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的。按照此政策,我市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可以免交营业税。

      今年起,这项政策受益者将不仅是个体工商户,差额征税的优惠政策将同样惠及微型企业。我市微型企业按期纳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20000元,同样按照免征额计税。据统计,全市2.7万户营业税纳税企业中,预计将有2万户企业因此受益,预计年内减让税收可达2.7亿元。

      市地税局测算,个体工商户、微型企业营业税超2万元部分征税,这两项面向民营经济的税收优惠今年预计可减让税收18.5亿元。